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建房〔2025〕73 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然资源厅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建房〔2025〕73 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满洲里、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盟市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自治区相关银行:为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以房屋网签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