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3-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各市(州)税务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为健全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更好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筹资作用,推动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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