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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医保办〔2025〕30号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医保办〔202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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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税务局:现将《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办公室2025年5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维护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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