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62号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6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主管部门: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宁波自行组织开展)。一、申报对象(一)申请认定时已注册成立一年(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浙江省居民企业。(二)2022年认定的高企,其证书有效期至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