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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6-04
生效日期: 2025-06-04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 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会同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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