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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十批) 2022年度(第六批) 2023年度(第五批) 2024年度(第三批) 2025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渝财税〔2025〕8号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十批) 2022年度(第六批) 2023年度(第五批) 2024年度(第三批) 2025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渝财税〔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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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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