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6-03
生效日期: 2025-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推动党政机关更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24〕437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浙江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浙财行〔2015〕116号)进行了修订。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2025年5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一、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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