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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函〔2025〕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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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管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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