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0
生效日期: 2025-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延续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财政局2024年12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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