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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5〕3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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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渝府办发〔2025〕6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7号)关于税收减免有关规定,现就市外人员购买普通住宅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5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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