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26
生效日期: 2025-05-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办理便利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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