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15
生效日期: 2025-05-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关于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畅通经济循环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厦门市财政局2025年5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畅通经济循环的若干措施为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升级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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