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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黑人社发〔2024〕8号

    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黑人社发〔2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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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各市(地)税务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各市(地)、系统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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