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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25〕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发〔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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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局、医保局,总工会,人民银行各盟市分行: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就业领域改革、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区域合作深化行动”为引领,全力做好农牧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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