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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扩大《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 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 公安部公告2025年第89号

    关于扩大《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 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 公安部公告2025年第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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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机动车辆通关效率,决定将《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以下简称《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以下简称《随车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黄埔海关。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黄埔海关申报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对原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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