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26
生效日期: 2025-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精神,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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