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19
生效日期: 2025-05-2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以下简称“离境退税”)的便利化和满意度,促进入境旅游消费增长,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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