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5-16
生效日期: 2025-05-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业水平整体提升,推进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我市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现状,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1〕63号)、《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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