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3-21
生效日期: 2023-04-20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规〔2025〕2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4月21日起实施。
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2023年3月21日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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