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财税〔2025〕4号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财税〔2025〕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各省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现将《河南省住房交易契税优惠政策操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