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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苏工信规〔2020〕4号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苏工信规〔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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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工作,现将《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9月30日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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