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1-16
生效日期: 2023-11-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6日十一届省委常委会第92次会议、10月26日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福建省财政厅2023年11月16日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省直行政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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