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21
生效日期: 2025-03-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纳税信用是市场经营主体的重要名片和资产,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倡导纳税人诚信合规经营,强化依法诚信纳税自觉,发挥守信激励正向作用,构建良好税法遵从环境,助推青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现将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激励措施明确如下: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激励保护措施(一)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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