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07
生效日期: 2025-04-0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黑龙江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促进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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