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2-21
生效日期: 2025-02-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民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基本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实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基本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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