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10
生效日期: 2025-04-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规定,为组织做好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福建省居民企业。2.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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