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为做好2025年4月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5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在全省范围内将2025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5年4月25日。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5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