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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3-27
生效日期: 2025-03-27
发文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2021年11月19日证监会公告[2021]44号发布 根据202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修订)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的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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