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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 京财国库〔2025〕381号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

    京财国库〔2025〕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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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 为适应我国银行业发展形势需要,支持各类商业银行依法依规、公平有序参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活动,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财库〔2025〕7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国库〔2015〕153号)第八条修订为:本实施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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