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03
生效日期: 2025-04-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交易中介服务,加强对债券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的展业管理,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交易中介服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北京证券交易所2025年4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交易中介服务第一章&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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