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4-03
生效日期: 2025-04-0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规范债券交易中介服务,强化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展业管理,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交易中介服务》(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特此通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交易中介服务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4月3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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