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12
生效日期: 2025-03-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9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2025年3月12日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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