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0-08
生效日期: 2024-10-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加大对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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