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0
生效日期: 2024-12-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12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自治区统筹支持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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