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12
生效日期: 2025-03-1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济科发〔2023〕24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小升高”)财政补助资金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小升高”财政补助(一)补助对象2024年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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