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3-12
生效日期: 2025-03-1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5年5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5〕1683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5月19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债券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调整了债券基准做市品种范围。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后的《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所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号——交易业务(2024年9月修订)》(上证函〔2024〕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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