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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皖财综〔2025〕100号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皖财综〔2025〕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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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5〕14号)要求,为加大助企惠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我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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