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2-20
生效日期: 2018-03-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省级有关单位: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财政厅2017年1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行为,创新政府采购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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