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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办会〔2025〕6号

    关于做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办会〔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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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规定(期限为3年,2024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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