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2024-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为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有效提升参保缴费质量,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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