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12-31
生效日期: 2025-01-2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儋州市房屋征收局:为规范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要求和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海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海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以此为准)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2月31日附件海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