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4-29
生效日期: 2024-04-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行动。经省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商务厅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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