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发改环资规[2024]2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发改环资规[2024]2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2024年9月9日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加力推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