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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桂科成字〔2021〕1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桂科成字〔202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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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优化调整为无纸化申报的要求,现就修订《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0〕192号)部分条款通知如下。《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0〕192号)第七条第二款修订为:“(二)项目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完毕后,经企业、推荐单位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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