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5-01-21
生效日期: 2024-12-3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金融监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77号)有关要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