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5-22
生效日期: 2024-05-2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产发〔2023〕60号,以下简称《高企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应为湖北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二)企业诚信开展科研活动,依法纳税,无财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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