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7-23
生效日期: 2022-07-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的部署,大力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结合辽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引育市场主体1.发展总部经济。对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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