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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5〕1号

    财政部办公厅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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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深圳市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财会〔2020〕11号)进行了修订,研究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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