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4-10-01
生效日期: 2004-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直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十月一日辽宁省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省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简称《预算法》)、《辽宁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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