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规〔2024〕33号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规〔2024〕3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2024年6月14日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